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可永久保存
1月22日,全省档案局长馆长会透出信息,今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农户承包土地互换、土地承包合同等可永久保存。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是还原整个确权登记工作过程的原始记录,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始依据。
在确权登记类中,涉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现场勘查确认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权属变更登记材料,农户承包土地互换、转让申请书,土地承包(流转、互换)合同、协议及台账等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