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全面推进屠宰场改造升级
西充县针对过去屠宰场点设置小而多、布局不规范、生产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差、排污设施缺乏,普遍不能达标的实际,自2012年以来,结合全省全市开展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关停并转、重新规划设置、整合提档升级。目前,全县关闭了原来的46家不达标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新建成了6家屠宰场,其中:1家符合国家A级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1家家禽定点屠宰场,4家符合国家B级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形成了布局合理、规范有序、设施先进、质量安全的生猪定点屠宰新体系。其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紧密配合。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整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屠宰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全面调查审核,搞好前期准备。一是开展资格审查。由县畜牧局牵头,会同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全县原有46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逐项进行审核清理,不达标的屠宰场全部纳入关闭范围。二是大力宣传发动。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畜禽定点屠宰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询需要关闭屠宰场业主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达成共识后签订关闭承诺书。
(三)科学规划布局,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制定了《西充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统筹规划和布局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规划在县城和双凤、太平、义兴、槐树四个中心场镇新建设5个标准化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对新建设的屠宰场,我们聘请专业设计公司,严格按照国、省、市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条件和标准进行科学设计,设计方案通过各部门专家评审后才能实施。在建设过程中,由畜牧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建设,实现了新建屠宰场的提档升级。
(四)制订实施方案,分段有序推进。制定了《西充县关闭不达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暨新建设屠宰场(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将全县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关闭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统一安排,明确工作时限。二是关闭过渡阶段。在规定过渡期内,要关闭的屠宰场(点)作为所辖乡镇过渡屠宰场点,保持正常经营;对关闭的屠宰场(点)进行经济补偿确认;实施新屠宰场建设工作,确保在规定过渡期内全面建成。三是集中屠宰阶段。新建设的5个生猪屠宰场完成后,统一全面关闭原来的46家屠宰场,集中启用新的屠宰场。
(五)出台优惠政策,落实保障措施。一是了断经营权补偿。对尚有2年经营权的屠宰场(点),每家给予1万元一次性了断费用。二是设施设备补偿。县政府拿出120万元,对关闭的定点屠宰场分别给予2至8万元不等的屠宰设备补偿。三是原有用地变性。关闭的46家定点屠宰场都是原乡镇食品站改制后的产物,所使用的土地性质都是划拨用地,关闭后可申请将原有用地由划拨转为出让,转性费业主自行承担一半,政府补贴一半。四是允许参与新场建设经营。根据自愿,原小型定点屠宰场业主可以采取独资或合资的形式优先参与新建定点屠宰场的建设经营。五是对新建屠宰场享受招商引资入园工业企业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政策以最低控制限价5.6万元/亩挂牌依法出让;享受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规费收取相关政策;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投入、技术改造与创新争取国省项目予以支持。
(六)统一关停并转,全面启用新场。在5个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面建成并完全具备生产条件后,县政府召开了关闭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启用新定点屠宰场动员大会,统一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县46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关闭,同时启用5个新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牧部门限期撤出驻场官方兽医人员,收回检验合格验讫章,不再出具检疫合格证。由畜牧局牵头,组织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私屠乱宰专项活动,确保了46家屠宰场全部按期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