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准备工作
眉山市农业局按照全省农机化发展工作培训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准备工作。
一是印发文件。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眉山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二是强化培训。5月7日,市农业局组织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分管局长、管理股长及农机购置补贴经办人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操作培训,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魏众侪在培训会上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
三是广泛宣传。5月8日在《眉山日报》新农村版刊登了“眉山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5月10日在眉山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了新旧政策的调整变化,并通过眉山市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印发宣传资料、“技术到基层、政策进农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是推行改革。按照全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操作程序,率先在彭山区依托乡镇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并鼓励东坡区、仁寿县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开展办理试点,洪雅县、丹棱县在现有的“农机超市”开展带机申请补贴。
五是打造亮点。拟在全面协调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的基础上,重点向粮食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三个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0个万亩产业园区倾斜补贴资金,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优先补贴,着力打造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示范亮点,整体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