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多项政策措施鼓励大学生入伍,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
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日前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起,省征兵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征兵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制订考评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经省征兵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省通报。
在组织机构上,县 (市、区)征兵领导小组应吸纳属地高校作为成员单位,各高校设立征兵工作站并挂牌办公。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征兵工作,由所设人民武装部负责。参军大学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在校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高校征兵工作经费应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对于退役士兵,要落实定向招录和扩宽就业渠道。《通知》强调,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单列计划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藏区乡镇可面向退役士兵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政策性加分。国有企业拿出10%新工作岗位,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毕业士兵。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民政部门应注重与用工企业进行有效对接,着眼退役士兵特点,完善 “订单式培训”。吸纳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的企业,享有国家减免费用、税收方面优惠,以及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