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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7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 四川日报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7-12-06 12:40 阅读:

 记者 阳帆69U四川养殖网

记者12月1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按照《意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应于2018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69U四川养殖网

2018年拟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截至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69U四川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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