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畜牧食品局效能考评制度化
近日,县畜牧食品局拟定出台了《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这是该局为改进作风,推进效能建设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效能考评实施办法》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等四大方面违反效能规定的行为做出了详细处理规定。明确对违反规定的,除了对个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措施外,最大的亮点是同部门目标考核挂钩,凡部门人员有违反效能规定的,该部门目标考核将按比例扣除一定分值,明晰了部门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的责任,提升了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教育责任意识。
《效能考评实施办法》的出台,确保了该局效能考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该局效能考评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