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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动物卫生监督明确下半年七项重点工作

作者: 来源: 投诉: 举报 时间: 2014-04-10 18:17 阅读:
一是突出抓好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官方兽医队伍是今后检疫监督的主力军。下半年,一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抓好官方兽医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执法人员的主管能动性,使官方兽医队伍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新型执法队伍。二是突出抓好电子联网出证工作。对各乡镇站电子联网出证软件的安装使用、票据填写等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运行起来,网络忙起来,人员动起来。三是突出抓好检疫监督。检疫专用的票、证、章必须实行专人负责、专库保存、专帐登记,填写规范,严禁将证章标志交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填发。定期、不定期的对养殖环节、屠宰环节、运输环节、经营环节、加工环节、贮藏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记录,重点抓好养殖场的养殖档案、畜禽标识规范管理,抓好饲料、兽药的规范使用,从源头上防范;另外抓好屠宰场点的管理,检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生猪检疫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的检疫证明、耳标佩戴等情况,同时建立登记表,记录待宰畜耳标、货主、到场日期、屠宰时间、检疫结果、销售地点等;严格进行动物宰前健康检查,做好屠宰动物的同步检疫。从关键环节杜绝不合格动物产品上市销售。乡镇站和动监所要畅通信息情报,及时将违法违规线索上报,及时组织人员查处。四是突出抓好瘦肉精检测工作。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开展两次“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对年出栏10头以上肉牛和2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户)至少开展一次“瘦肉精” 拉网监测。流通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生猪流通环节“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暂行)》执行,要按照国家规定采样进行“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要求屠宰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守法经营,严格实行“瘦肉精”自检,坚决杜绝无产地检疫证、无耳标号及“瘦肉精” 等有毒有害生猪进入屠宰场屠宰。五是突出抓好投入品监管工作。凡是进入我县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经销商,必须凭生产经营许可证、GMP验收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等相关手续到我局登记备案,凡是手续不全的厂家和经销商严禁销售。认真做好兽药GSP认证工作,要求所有兽药饲料经营使用户经营、购买、使用饲料、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都要建立全县统一制作的购销台帐,并按照要求认真记录。同时采取平时巡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户、规模养殖户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存有、使用和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 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确保养殖健康发展。六是突出抓好群众性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肉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其不愿违法;并发动广大基层村社干部和机关干部参与到此项工作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成为我们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七是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要以“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为契机,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抓好专项整治,联合工商、经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同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力度,互通情报信息,严厉打击肉食品违法行为。 https://www.4665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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