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样工作
为加强全市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下达四川省2013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川畜食函〔2013〕53号)文件要求,近日,市畜牧食品局组织各县(区)畜牧食品局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了兽药残留监测抽样工作。
此次抽样工作共抽取了猪肉160头份,样品包装统一使用省兽药监察所提供的监督抽样单、送样单、包装、标签及封条。目前,全部样品已送省兽药监察所开展猪肉中的磺胺类和氯霉素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