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培育县-眉山市三个区县入选
近期,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在全省6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及2个藏区县中,启动实施“四川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经逐级申报和推荐,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眉山市的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列入“四川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培育县名单。
文件对示范县培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明确建设目标。到2015年,平原地区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5%以上和70%以上。丘陵地区和攀西地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示范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实现全程机械化。二要突出建设重点。在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科学建设水稻集中育秧场、完善农业机械化基础保障四个方面突出建设重点。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机艺联动、完善服务保障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四是落实相关要求。要细化任务分解、强化检查考核、搞好宣传总结。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示范县建设的责任主体,我市农业(农机)部门要做好示范县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考核顺利通过,成为省政府分批命名的示范县。
文件对示范县培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明确建设目标。到2015年,平原地区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5%以上和70%以上。丘陵地区和攀西地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示范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实现全程机械化。二要突出建设重点。在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快培育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科学建设水稻集中育秧场、完善农业机械化基础保障四个方面突出建设重点。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机艺联动、完善服务保障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四是落实相关要求。要细化任务分解、强化检查考核、搞好宣传总结。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示范县建设的责任主体,我市农业(农机)部门要做好示范县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考核顺利通过,成为省政府分批命名的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