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燕珍:农村人口外出流动对当地婚嫁行为的影响
表2:崔村通婚距离分析5例(占14.3%)。而婚嫁对象来自外省的则一例也没有。这种情况到2002后则渐渐开始变化,表现在婚嫁对象来自本乡的人口、比重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少,而婚嫁对象来自本省他县以及外省的人数、比重却逐渐增加。表1显示:近五年来,婚嫁对象来自本乡的只有11人,由上个五年期间的65.7%下降到28.94%。婚嫁对象来自本省他县(包括萧县、淮北、砀山、凤阳、明光、长丰等)的人数则有11人,比重由14.3%上升到28.9%。而外省(包括上海、江苏、江西、四川、沈阳、云南)的人数迅速递增到12人(占31.6%)。进一步观察表2,可以更直观地看出这十年(尤其是近五年)内崔村通婚距离不断延伸的趋势。到2002年以后,婚嫁距离>30km的数量就已经稳定地保持在当年婚嫁行为的50%以上。
2.婚姻双方的结识方式中自主认识的比例逐年递增
结识方式作为婚姻行为规范的一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揭示婚姻自由的程度.如果是亲戚、媒人介绍认识,则他们的婚姻更大程度上仍然是带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色彩。而如果是自己认识恋爱结婚,则其婚姻的自主性、现代意味较浓。
由表三可以看出,近十年来,双方经由亲戚、媒人介绍这种传统结识方式而成的婚姻所占的比例不断递减,特别是在2002年以后,这种婚姻模式比例已经低于50%,并且仍在逐年减少,到2006年,其比重已经降到11.1%。相应地,自主认识、自由恋爱的现代婚姻模式的比例却在不断上升,到2002年以后一直稳定地保持在50%以上。另外,还有一种“非正常途径”结成的婚姻在崔村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即通过中介到云南、贵州等西南贫困地区“买”一个媳妇回来。这主要是对于本村那些已经过了适婚年龄、家境不好而个人自身条件又差的未婚中年男子而言的。
四、崔村婚嫁行为变迀之原因探析
上文中,详细阐述了崔村近十年来在婚嫁行为方面的变迁,究其原因,既有宏观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结构因素的影响,又不乏有个体的自主选择。
1.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这样一个“推力”,以及城市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对
外来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和户籍制度的松动形成的强大“拉力”的共同作用之下,中国社会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现象,崔村也不例外。自1990年以来,当地大部分男青年都涌入城市打工,主要聚集在上海、江苏等地区从事瓦匠、木匠、漆匠等行业。随后女青年也不断到城市打工,大部分在服装厂就业。正是这种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导致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青年突破了原有地域的限制,全部集聚到城市。这种地域空间的突破首先为他们的大范围通婚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和社会背景。
进城打工对农村青年来说无疑是对其生命历程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事件。离开封闭落后的农村,进入开放发达的城市,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进入到现代工业的工厂工作。这些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都将对他们的价值观念产生质变的影响。现代城市中开放自由自主的文化观念的熏陶下,他们传统的恋爱婚姻观念必然会向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现代恋爱婚姻观念转变。而在这充满诱惑的城市中,面对单调的业余生活,这些正处于婚育年龄高峰的打工青年之间发生恋爱、婚前性行为、未婚先孕的现象也不足为怪。据调查,崔村2002—2006年五年期间的24例“自主婚姻”中,有20例均是在城市打工期间认识的。
2.农村家庭制度的变迁。自上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使农民取得生产经营与分配自主权,家庭重新成为生产的组织单位,而“生产对于效率的需要使家庭关系不可避免地受到经营性组织的各种原则影响,从而使纪律、服从和分工成为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家庭成员关系的首要原则。”(杨善华、沈崇麟,2003)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传统家庭制度的一种回归。它强调家长对家庭成员的控制以及对劳动力的需求。因此,在上个世纪80年代,农村婚姻的缔结大部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时为了在平时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能够相互照应,再加上社交网络和地域的限制,其绝大多数是近距离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