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出路吗?:黄宗智
简言之,把恰氏视作简单的“自然经济”理论家是对恰氏著作的误解,也是陷进马克思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以及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共同误区:即认为人类的经济只可能是单线地通过商品化而从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演变,从前市场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演变。这是拙作第2卷《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立论的主要敌手。当然,和古典与新古典(形式主义)经济学理论家们不同,马克思和列宁是在这个基本认识的出发点上,提倡社会主义工人革命的,在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单线演变之上,加上了必然会更进一步向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演变的信念和理论。但在从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线性历史发展观上,马克思—列宁和新自由主义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恰氏追求的则是另一种可能的道路,一种他认为是更平等、人道和民主的理念。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所敌视,并被自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斯大林所杀害。
面对今天中国(男、女)劳均播种面积仍然才十亩的现实,恰氏的理论给予我们多重的启发。首先,他的思路的延伸可以为我们说明人多地少压力下家庭农场的特征,也可以为我们说明为什么家庭劳动力今天仍然比雇佣劳动力来得高效和便宜,为什么即便是今天的大型农业企业公司仍然宁愿与(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组织“合同农业”而不是采用传统资本主义的雇佣方式。他开启的思路的延伸更可以说明,为什么由主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组成的家庭生产单位特别适用于需要不定时而又繁杂的劳动投入的“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化”的小规模新农业农场,为什么那样的生产组织是高效的、合理的。他开启的思路的延伸更可以说明为什么基于如此生产单位的农业今天最需要的不是横向的规模化和雇佣化,而是纵向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纵向一体化”服务。后者正是今天的政府最需要配合农民自愿参与和主宰所做的工作,而不是再次在过度简单化的管制型集体生产和放任型资本主义生产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过去集体化的错误并不意味着今天一定要走到纯粹的美国式资本主义经济的极端。鉴于中国的国情,“小而精”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配合政府引导和支持而农民为自身利益而投入和控制的(产、加、销)纵向一体化合作,才是未来的最好出路。(详细讨论见黄宗智,待刊:第3卷,尤见第10章;亦见黄宗智,2010b)
新近提出的不符实际的规模化“大”“家庭农场”的口号其实和以上叙述的小农经济学术传统完全脱节,它是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学化了的设想,也是一个美国化了的修辞,与农民学中具有深厚传统的家庭农场理论完全相悖。它更是一种误解了的美国模式的设想,打出的是一个以机械化、规模化为主的美国式农业发展设想,而又错误地把它表述为所谓的“家庭农场”。同时,它也忽略了农民学、小农经济学和理论、以及中国经济历史实际和中国近三十年来的(隐性)农业经济革命的实际。说到底,它是一个没有历史和实践根据的悬空设想。
今天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地对“三农”实际和问题的理解,而不是再度受到理论空想主宰的不符实际的设想和决策。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实际、真正考虑中国农村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决策。首先需要的是对中国“人多地少”和其相应的“小而精”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实事求是认识。从那样的实际出发,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从“小而精”真正意义的家庭农场实际出发,才有可能建立真正适合中国的、真正“适度规模”的、真正的家庭农场。如此的方向才是最能够为中国农村提供充分就业机会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农业,更是可以赖以重建中国农村社区的道路。从长远的视角来看,它更可能是一条自然走向同样是“小而精”的“绿色农业”的道路、能够为人民提供健康食物的道路。这是一条与美国模式的工业化农业、全盘资本主义化、以及威胁到全世界食品安全的农业截然不同的道路。
*感谢白凯、高原和张家炎的帮助、批评、建议。
参考文献略
【注释】
①也有试图更精确的,把一年一茬地区的规模地定义为100亩,一年两茬的定义为50亩。(《农业部: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扶持政策制定工作启动》,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