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全靠补贴奖励,农业规模化成陷阱
事实上,取得“虚假利润”的规模经营户还真不少。在离张保华不远的一个村,一位姓王的村民2013年包地400亩发展种植业,并在当年顺利拿到了山东种粮大户补贴。不过,2014年,由于管理不善,他每亩地赔了70元。
应鼓励适度规模、精耕细作
王蔚等专家表示,在人多地少的我国,特别是华北平原等地区,应该用土地产出率而不是劳动生产率来衡量一个规模地块所产生的效益,有规模不等于有效率,规模经营也不一定产生规模经济。
经验表明,大规模种粮的单产往往不及适度规模、精耕细作,如果没有补贴或奖励,效益并不好。实际上,鉴于这一状况,山东、湖南等地已经对大户补贴政策做出调整,或是降低补贴力度,或是更多地面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
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趋势,但与此同时,仍有不少地方没有摆脱“越大越好”的惯性思路,还在采取种种措施鼓励超大规模,仿佛唯有如此才能显出当地农业发展的成绩。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表示,大规模的农业经营者或企业,因为租金高、规模大,而相应的利润薄、风险高。政府为了让规模经营者不破产,不得不为他们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政府增加了负担,却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传统农区人口稠密,人均占有耕地少,城镇化水平也不算高,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并不稳定,为了给农民保留返乡就业的机会,不至于引发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不适合大规模的土地集中经营。
山东省委农工办原副主任刘同理表示,我国应大力发展雇工较少乃至不雇工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从十几亩、几十亩到100亩,这比较符合国情,让农户家庭取得的种粮收益略高于或等于外出打工的“机会成本”,这样既有利于粮食生产,也有利于农民增收。
多位专家表示,目前农业扶持政策中,新增补贴向新型主体倾斜,但这类新型主体经营面积不宜过大,动辄数百、上千亩的经营面积很难产生示范效应,补贴这类群体也不利于生产出更多粮食,最终只是增加财政的负担。
同时基层不少干部群众建议,在小农户仍是种粮主体的我国,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推进种粮便捷化方面,比如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的投入力度,而不应一味追求种植规模和土地流转率。
转发自:《半月谈》201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