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闪婚闪离”现象及其原因探析
驻村调查中,不少访谈对象提及,“闪婚闪离”是近几年农村流行的新现象,过去只发生在少数农村“混混”身上。农村“闪婚”现象首先发生于农村“混混”这类青年亚群体内,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传统婚姻关系的确立需要缔约的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亲属履行一系列手续,确立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其目的在于使婚姻关系从个人间的情感扩大为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费孝通,1998)。其中,婚姻的仪式是关键,需要经过配八字、祭祖、拜天地等过程。“混混”群体观念超前,擅于颠覆传统,他们与传统村庄也格格不入,去仪式化的“闪婚”因而首先在他们中间流行。作为一种边缘的亚文化,农村“混混”群体“闪婚”的特点是自由恋爱、婚姻成本很低。而目前,“闪婚”现象已经被农村青年群体普遍接受。2000年以后,随着“打工经济”在农村的深入,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击下,传统村落逐渐走向理性化、原子化②和价值多元化。以2000年这个时间点为界限,根据对苏北修南村的调查材料,可以看出“闪婚”现象在农村的重大变化(如表2所示)其一,“闪婚”事件数量在农村骤然增多;其二,“闪婚”群体由农村“混混”群体发展到整个农村青年群体,其中,青年农民工占多数;其三,村庄对“闪婚”现象由排斥走向接受。而随着“闪婚”现象的增多,“闪离”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例如,2000年以来,苏北孙建村的15例“闪婚”事件后,“闪离”事件高达11例,占73.3%。按当地村民的话来说,“我们这里已经迎来离婚潮了”。
比较“闪婚闪离”现象在各地的发展状况(见表1),可以看出,这一现象的发展具有区域差异性。这主要与村庄社会性质的变化相关。调查发现,相比于原子化村庄,当下宗族性村庄还能够为农村青年群体提供一定的情感寄托,“闪婚闪离”现象还相对较少。三、透视农村青年“闪婚闪离”现象
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因素促成了农村青年群体中不断增多的“闪婚闪离”现象。
1.网恋的普及。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信息网络在农村的发展,农村青年群体普遍开始接触网络并习惯网络生活。无论是在外打工还是回到农村老家,农村青年都离不开网络。调查发现,农村家庭生活闲暇方面的重要变化是中老年人习惯在晚上看电视,农村青年则习惯了上网。并且,目前农村青年上网的主要目的就是娱乐,即网络聊天、看电影和电视剧、玩网络游戏。课题组在河南省周口市农村调查发现,村里年轻的媳妇们几乎个个都有QQ空间,而结婚两三年还不认识村里很多人则属于普遍现象。在深度访谈中,调查人员发现,不少农村青年说他们需要一个虚拟的空间,婚后需要一个“虚拟的伴侣”,而这个“虚拟的伴侣”要么是聊天对象,要么是游戏伙伴,他们之间互相不认识,但可以互相敞开心扉、吐露心思,而“有不少聊着聊着就产生真感情了”。于是,网恋便频繁发生,给婚姻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有300人的自然村,近两年因为婚后男女双方有网恋行为而离婚的事件就有3例。
2.自我中心主义思想的加重。2000年前,夫妻双方离婚通常有一些具体而特殊的原因,例如丈夫常年赌博、家庭暴力、婆媳矛盾、不能生育等;而现在,农村青年离婚正如他们自己所说的“找不到是什么原因,吵一架就去办了(离婚)手续,好像是活得不耐烦了”。当下农村青年更加注重自我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体验,自我中心主义思想严重。调查中,某乡镇司法所所长反映说,现在夫妻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离婚的逐渐增多。
3.彩礼的逐年攀升。在一些村庄,例如江西省景德镇市、安远县、安义县等地区的农村,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非常高,2000年后其金额普遍为5万到15万元,并呈逐年攀升的态势。当地的习俗是,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相亲后,如果互相感觉还不错,就进入给彩礼环节,只要男方能拿出女方索要的彩礼金额,无论两人认识几天还是几个月,都在拿到彩礼的当天就住到一起。用村民的话说,“当天晚上,女孩就不用回家了,可以住在男方家里,也可以去县城宾馆或一起出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