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亮:人口流出让农村治理空心化
摘要: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农村的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只剩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劳动力流失、关系社会瓦解、治理制度难建……破败的农村该何去何从?
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流入城镇,大大加速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但也让他们身后日渐远去的农村变得模糊。大量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外流,对农村治理意味着什么?
美国美利坚大学的吕杰在其新著《中国治理的多样性:中国农村的人口流动与制度变迁》中指出,人口外流瓦解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并改变了农村的制度选择和治理绩效。
研究显示,人口外流较少的农村仍然能够维系紧密的社会关系,并使宗族和村规民约等非正式制度有效运转。人口部分外流的农村,村民选举等正式制度愈来愈凸显作用,也能确保较高水平的农村治理。但是大量人口外流的农村,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制度都无法有效运转,农村治理陷入僵局。
农村治理的两个根本问题
吕杰认为,农村治理需要解决两个根本问题:集体行动与问责。
分权化改革以后,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主要来自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和村民集资。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维护,显然离不开村民的投入和贡献。
为了避免少数人的搭便车和投机行为,就需要在村民间达成共识并有效监督。只有对违反规定的人予以惩罚,才能使集体行动成为可能。
与此同时,问责也是农村治理的关键所在。村民必须对村委会和村干部进行监督,避免他们私吞、挪用或浪费公共资产和资金,并督促他们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农村治理的两种制度
吕杰指出,无论何种制度,只要能够解决集体行动和问责问题,就能有效运转。依据其来源和形式,治理制度可以分为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和外生的正式制度。
内生制度包括宗族、宗教、合作社等社会和经济组织,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信任和交往规范。内生制度依赖社会关系、声望和共识,往往需要长期的交往和互动,而不需要政府等外部机构强加。
外生制度包括集体公社、村民选举、村党支部、司法机构等,往往是政府从外部强加的正式规则,是 “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
不同制度依赖于特定的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又受到社会结构的影响。在影响社会结构的因素中,城乡人口流动是最重要的。
内生制度与外生制度的转换
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或关系型社区,人与人之间频繁互动且关系紧密。大家 “抬头不见低头见”,并信守同样的社会共识。这种社会环境下内生的非正式制度更加适用,而外部强加的正式制度往往难以奏效。
但是,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并使内生制度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中国农村日益演变为陌生人社会或松散型社区,人们变得以自我为中心并追求短期利益。
人口外流带来了新的信息、生活方式和纠纷解决办法,瓦解了内生制度的运转基础,使其效果大打折扣。在人口外流的助推下,原本不占优势和效果不佳的外生制度日益被人们接受,并逐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人口大量外流的农村,社会结构趋于原子化,社会环境面目全非。因为缺乏起码的社会共识,人与人之间很难合作和协调,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无法有效运转。此时,人们不得不 “各人自扫门前雪”,这使农村治理绩效低下。
关于农村治理制度的选择研究
为了验证上述假设,吕杰依据 2008 年对 356 个行政村 4000 余人的调查数据,包括亚洲晴雨表调查和全国农村调查,进行了研究。
他以农村根据人口变化而调整土地分配的难易程度,来衡量内生的非正式制度。人口结构变化后需要调整土地,但村民可以依法拒绝,此时往往需要约定俗成的村规民约来进行调解。如果能够容易地调整土地分配,以适应村内人口结构的变化,那么就说明该村的内生制度较强。
对于外生的正式制度,则以村民选举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程度来衡量。只有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候选人的提名、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和候选人数量等方面都做到透明公开和公平公正,才能说明正式制度是稳健的。
研究显示,只有约 14% 的受访农村可以较容易地调整土地,只有约 10% 的农村建立了公开公平的村民选举制度,而同时具备两种有效制度的农村不足 2%。换句话说,近 3/4 的受访农村未能建立有效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
人口外流导致内生制度失灵
在控制了经济、人口、生态和政治因素后,研究发现,只要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其中一种发挥作用,就会使包括自来水、村内道路、水利工程、其他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等在内的公共产品得到有效建设和维护。
长期在本省其他城市或外省务工的村民比例越高,内生制度就越难以奏效。原因有二:一方面人口外流让人们的社会观念发生了变化。在人口外流较多的农村,村民对邻里的熟悉程度降低了,人们越来越不在乎其他人怎么评价自己,也更加不认同老人和道德模范的威望。